学以载道,诚信应考

发布者:泽园新宣发布时间:2022-06-13浏览次数:1341

时光飞逝,期末考试周已然到来,相信不少同学都已经在为期末做着最后的冲刺,但是,还请紧张备考的同学们不要忘记——学分绩点固然重要,诚信应考也是必不可少的哦!

期末考试不仅是对本学期学习成果的检验,更是对学风道德的考核。

为加强同学们对诚信考试的认知,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册、规定上交的草稿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作弊:

(1)闭卷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或事先在桌椅、身体等有关地方、部位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7)传、接纸条、互对答案、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将试卷带出考场不交却谎称试卷已交;

(9)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考前窃取考试内容;

(10)参与团伙作弊;

(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严重作弊的行为。

3、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1)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

(2)涂改他人试卷(答卷)姓名据为己有;

(3)答卷姓名互换;

(4)组织团伙实施作弊行为;

(5)考试作弊知错不改,无理取闹;

(6)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则被认定为严重作弊的行为。

4、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试卷答案雷同;

(3)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凡考试违纪作弊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和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还请同学们遵守考试规章制度,按时到达考场,按考试指令作答,不携带电子设备,不交头接耳,不互传答案,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以身试法触碰考试红线!

受疫情影响,本学期期末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考试,线上考试的同学们要认真阅读并遵守线上考试要求规定。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考试,同学们都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考试规章制度。诚信乃立身之本,我们应携手共筑诚信的基石,在考场上考出自我,考出真我。最后,让我们共进共勉,也衷心预祝认真备考的同学们都能交出一份令自己满意的答卷!

撰稿/泽园学生会学习部

摄影/泽园学生会学习部

初审老师/疏春晓

终审老师/刘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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