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高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南京审计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2017修订),结合本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书院防诈骗教育管理是指对书院师生进行防诈骗安全教育宣传以及在书院行政区域内外,学校周边发生诈骗安全事件事时的管理及有效应对。
第三条 书院防诈骗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书院防诈骗教育管理重在教育引导,提前预防;进一步强化学生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对于诈骗事件的发生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二章 诈骗种类
第五条 常见的针对大学生的诈骗种类有:网上购物退款诈骗;网上兼职刷信用诈骗;虚假兼职家教诈骗;提供考题诈骗;网络订、购、退票诈骗;冒充领导、老师诈骗;冒充银行客服电话诈骗;冒充朋友QQ、微信诈骗;通过短信引诱汇款诈骗;中奖短信电话诈骗;网络游戏诈骗;快递签收诈骗;发放助学金诈骗;积分兑换诈骗;微信代购诈骗;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等。
第三章 防诈骗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第六条 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负责,年级组长牵头,辅导员实施执行的防诈骗教育管理工作小组。制定书院防诈骗教育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书院将每年的3月、9月定为防诈骗安全教育月,联合学校保卫部对书院学生开展为期一周的预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提高对网络借贷业务甄别能力,预防诈骗。
防诈骗教育活动主要通过校内外专家讲座、主题班会、宿舍长专题会议、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实现书院学生全覆盖,确保诈骗事件零汇报。
第八条 加大新生防诈骗教育管理力度。结合近年来高发的诈骗具体案例,对入学新生重点进行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化解和应对风险能力。新生开学一周,由辅导员召开预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签订《预防诈骗安全教育告知书》,由学生和家长确认;新生开学一个月,组织预防诈骗安全教育知识进行普查,对缺乏防范意识的学生进行单独教育。
第九条 建立家长群,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建议家长教育学生养成合理消费观念;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同时,谨防用工陷阱,培养节俭自立意识,防止“不劳而获”等错误观念陷入骗局。
第十条 加强书院与社区的联动和沟通,更好发挥宿舍管理人员预防诈骗教育管理辅助角色。
第十一条 发挥书院护卫队、自管会、党员等骨干力量作用,加强对书院、站区巡查力度,宣传力度。
第十二条 发生学生受诈骗案件,辅导员立刻联系受骗学生了解详细情况,同时上报书院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报送学校保卫部。同时辅导员要做好受骗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必要时给予相应帮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书院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书院防诈骗教育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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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